三、报名点选择要求
天津大学报名点只接收“全国统考”, “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和“单独考试”四种考试方式的考生报名。
1、“全国统考”考生:
? 天津市考生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报名点只能选择“天津大学”;
? 其他省市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报名点选择尽量遵循: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 特殊情况的,报请我校研招办允许后,方可选择我校报名点。
2、“MBA、MPA、MEM、MPAcc等四类管理硕士联考”考生:
所有报考天津大学MBA、MPA、MEM、MPAcc的考生网报时,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3、“法律硕士联考”考生:
所有报考天津大学法律硕士的考生,网报时报名点参照“全国统考”考生报名点选择要求执行。
4、“单独考试”考生:
所有“单独考试”考生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援藏计划除外)。
四、现场确认工作
凡报名时选择“天津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均需按下列要求到天津大学新体育馆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照像。(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 )
不确认信息者网上报名无效。
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号,现场信息确认时要求考生提供。
确认工作具体要求及细节,请于11月上旬随后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研招网(http://yzb.tju.edu.cn/)查看。
★2015年起推荐免试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和统考生分开报名。推免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推免生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