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欢迎符合条件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出申请。
一、申请专业
凡是在本科期间主修专业为计算机、自动化、电子、通信、仪器仪表、测控、遥感等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热爱海洋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4、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一般应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对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可放宽到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申请程序
拟报名并取得所在高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5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等流程。中心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要求组织复试,复试通过者发在推免系统中进行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须在中心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网报开始前,申请人可先进行预申请报名,报名须在9月25日前按简章中的联系方式将所需的申请材料寄到中心(纸质版及电子版)。
四、预报名申请材料
预报名期间,申请人需向我中心提供如下材料:
1.《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 专家推荐信2封;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成绩等;
5.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上述第2、3、4、5项材料原件最晚须于复试时携带,以备验证。
五、注意事项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凡被中心拟录取的推免生均须接受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中心将在中心官网(www.not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收到异议或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者,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3、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4、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5、政审不合格。
6、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7、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8、不符合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
邮政编码:300112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2)27536950
电子邮箱:rsc6950@vip.126.com
附:《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研招办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