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5年(1162)报名点公告
2014.10.10 10:17

 

  1、报考我校的以下考生必须选择华北电力大学(1162)作为报考点,且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⑴ 北京地区的考生(不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

  ⑵ 报考单独考试的京内、京外考生;

  ⑶ 报考专业学位领域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京内、京外考生;

  ⑷ 报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的京内考生。

  2、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3、除报考专业学位领域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单独考试和北京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所有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北京市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人事档案须在其工作单位),否则不予现场确认。相关证明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做好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6、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受理且报考资格无效。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工作安排于11月初在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7、确认程序为:考生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出示由教务部门提供的修过六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

  8、特别提示: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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