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07.09 09:40

  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办学层次:研究生

  学校代码:11629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报考我校航天工程专业考生以往所学专业须为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工程项目管理等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我校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考生以往所学专业须为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7.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除复试内容外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如测试不合格,为复试不合格。

  三、招生类别及学制

  1. 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具有学历、学位双证书)。

  2. 招生工程领域及人数:航天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2015年预计招收6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3.学制与培养形式:全日制2.5年,强调校内导师与航天院所企业导师相结合--"双导师"制,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工程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1. 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日期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现场确认程序如下: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六、初试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七、复试录取

  1. 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2.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3. 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复试包括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试等内容。复试科目、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的通知。

  5. 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录取。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政策请关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信息。

  八、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学费、住宿费分别于每学年初缴纳。

  九、奖助政策

  1. 国家助学金。自2014年9月起,国家每生每年给予6000元国家助学金,学校将按月发放,解决每个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表现特别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名额以河北省下达指标为准。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4. 优秀奖学金。我校根据学业考核成绩和获奖学金比例,评选并发放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12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800元/人,获奖比例为15%。

  5. 科技创新奖学金。我校按照科研考核成绩和所获奖学金人数比例,评选并发放科技创新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40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1000元/人,获奖比例为20%。

  6.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具有学士学位,英语四级及格(426分),初试成绩在本学科专业排名第一者(并列者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奖励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每人2000元。

  7. 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金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

  (3)全日制本科毕业于一般本科院校但在河北省按"一本"分数线招生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

  8. 我校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基于奖励航天工业所需专业优秀人才的设奖目的,联合航天两大集团设立研究生航天(CASC、CASIC)奖学金。

  十、其他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会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校园网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校园网查询有关通知。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请自行下载打印,不再邮寄。

  2.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4. 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关注我校网站。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ciae.edu.cn

  通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130信箱35分箱

  邮政编码: 065000

  办公地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教1-301)

  联 系 人: 陶 颖

  联系电话: 0316-2085983

  电子邮箱:bhhtyjsb@126.com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