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没有公费研究生 全日制学费每年最低8千元
2014.06.14 15:47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统招的全日制研究生将没有“公费”这种说法了。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内的新入学研究生,都要收取学费。日前,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确定了广西研究生学费的收费限额等。

  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每年最低8000元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广西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收费范围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

  在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方面,广西确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如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每年每人的学费是8000元,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则相对贵一些,为每人每学年1.3万元,金融硕士等部分专业的学费可以在此基础上上浮(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具体标准见附表)。据介绍,这一标准为最高限额,在最高限价幅度内,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本校当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并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如确需突破最高限价的,须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审批后才能执行。

  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由院校自行制定

  在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方面,非全日制研究生(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即EMBA、定向培养、委托、在职脱产等类型)以及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非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学费标准,由各院校根据培养成本等制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后执行。

  另外,对国家批准招收的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也是由各院校自行制定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民办的高校研究生学费,按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费管理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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