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14年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长:单伟光
副组长:应国清
成员(按姓氏笔划):王普、苏为科、宋必卫、张文、应国清、单伟光、於建明、姚鹏、施介华、钟为慧、钱俊青、崔冬梅、熊素彬、颜继忠
秘书:姜莹莹
纪律监督:姚鹏
三、招生名额:我院总共招生名额为136名(其中学术型94名,专业型42名)。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1)、药学学科学术型考生的初试成绩满足总分293及以上和英语44分及以上。
(2)、药学学科专业型考生的初试成绩满足国家A类线。
(3)、制药工程专业型考生的初试成绩满足国家A类线。
(4)、符合复试资格的药学学科学术型的考生每人须填写一份回执表(见附件),药学学科、制药工程的专业型考生回执表中只须选择笔试类别。
2、复试名单:详见药学院网页。
3、复试时间与地点(以下教室地点均在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
(1)、笔试(专业实验技能)
类别 | 考试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化学类 | 有机化学基本实验 | 4月7日上午8:30-9:30(学术型) | 新教201 |
4月10日上午8:30-9:30(专业型) | 新教301 | ||
生物类 | 生物化学与微生物学基本实验 | 4月7日上午8:30-9:30(学术型) | 新教202 |
4月10日上午8:30-9:30(专业型) | 新教302 |
(2)、面试:
学科方向组别 | 时间 | 地点 | |
学术型 | |||
药物化学 | 4月7日上午10:00起 | 新教304、306、308、407、408、409 | |
药剂学 | 4月7日上午10:00起 | 新教505、506、507 | |
生药学 | 4月7日上午10:00起 | 新教605 | |
药物分析学 | 4月7日上午10:00起 | 新教703、705、706 |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4月7日上午10:00起 | 新教801、803、805 | |
药理学 | 4月7日上午10:00起 | 新教606 | |
专业型 | |||
1组 | 4月10日上午10:00起 | 新教301 | |
2组 | 4月10日上午10:00起 | 新教401 | |
4、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5、差额复试
药学学科型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总人数招生指标1:1.4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6、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即专业实验技能)和面试(即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笔试分为化学类、生物类两大类别。药学学科学术型考生面试组分为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等六大组别。药学专硕和制药工程专硕考生面试组为专业学位组。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译能力(30%)、综合素质和能力(30%)、专业素质和能力(40%)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复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30%,面试7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每一个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制)和复试成绩(100分制)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为50%:50%。
同等学历需加试2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本次复试过程将全程录像、录音。
五、调剂工作
调剂将综合考虑国家考试成绩、专业背景、科研状况,择优选择。所有调剂生源均须符合教育部的调剂原则,总分和单科成绩均需达到国家A类线。
本次有调剂名额学位点是药学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初试成绩符合国家专业学位类要求的学院一志愿考生可在4月3日前申请院内调剂(见附件《浙江工业大学调剂申请表(校内调剂)》),院内调剂一律采用传真(0571-88320913),研招网上申请院内调剂无效;学院将开通研招网接收校外考生调剂。调剂名额拟在4月8日左右公布。
经我院学术型学位点复试而未被录取的,同意调剂药学学科专业学位的考生,可不参加药学学科专业学位的复试环节,其复试成绩仍有效。学院根据专业方向分布,择优筛选。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学科方向的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导师选择:
为了做好导师及学生双向选择工作,复试前考生需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学生双向选择表》,有关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可登录学院与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请关注院网上我院各学科导师拟研究课题情况。
八、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九、关于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等内容
1、体检:
4月2日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朝晖校区医院。
4月4日下午1点至3点30分,屏峰校区医院。
4月10日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朝晖校区医院。
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50元。
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结果交校医院保健科。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考核:
所有复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及思想政治考核,需要带的资料详见研究生院网页。考生在复试前或进行笔试时向学院提供上述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http://www.gs.zjut.edu.cn/yzs/details.asp?tid=6&id=575
十、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姚鹏
电话:88320307
邮箱:yaopeng@zjut.edu.cn
十一、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