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考研复试通知
2014.04.04 12:02

  一、招生规模

  1、汉语言文字学(对外汉语教学)专业招生9人,已接收推荐免试生4人,本次统考及复试拟录取5人;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招生30人,已接收推荐免试生9人,本次统考及复试拟录取21人。

  二、复试分数线及差额复试比例

  1、汉语言文字学(对外汉语教学)专业:按照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通知精神,本次对外汉语教育学院按照北京大学复试基本分数线:政治50分,外语50分,专业课90分,专业基础课90分,总分345分,符合条件者名单见下。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按照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通知精神,本次对外汉语教育学院按照北京大学复试基本分数线:政治50分,外语50分,专业课90分,专业基础课90分,总分345分,实行差额复试,符合条件者名单见下。

  三、复试时间、地点

  1、专业复试:

  (1)汉语言文字学考生:2014年3月14日上午10:00开始,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到北京大学俄文楼203室等候,考试房间听候现场工作人员引导;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生:2014年3月14日下午1:30开始;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到北京大学俄文楼108室等候,考试房间听候现场工作人员引导;

  2、外语听力考试:按照北京大学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要求,请参阅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3、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外加试两门中文本科阶段主干课考核内容(笔试),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四、复试方式、考核目标

  1、复试方式:面试,考生提前准备5-8分钟,然后当场回答复试专家组专家的问题,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

  2、考核目标:(1)汉语普通话发音;(2)汉语言文字学知识及语言现象分析;(3)中华文化、文学常识;(4)教师潜质考察(仅针对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生)。

  五、成绩计算、拟录取

  1、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初试权重*初试各门总成绩/5+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复试权重+外语听力成绩(换算成3分制)],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招生名额录满为止。

  六、资格审查

  1、复试当天考生现场需提交:报名登记表,个人陈述(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下载),本科正式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我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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