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考研调剂信息
2014.04.03 13:19

  

  各位考生:

  现将我院2014年拟调剂专业及生源需求计划公布如下(见下表),请有意调剂我院相关专业的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申报,以便我院及时查用。相关复试办法详见我院网页已经公布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联系电话:22867937。


调剂专业

需调剂名额

政治经济学

2

经济思想史

1

西方经济学

5

世界经济

3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3

国民经济学

3

区域经济学

4

金融学

3

产业经济学

6

数量经济学

2

会计学

3

企业管理

3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告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此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连榕、叶建鸣

  成员:洪明、雷虎强、毕世响、余文森、黄仁贤、林菁、黄光扬、陈伙平、叶一舵、宋兴川、谌启标、张杰、王晞

  二、复试考生范围

  1.一志愿考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线的上线考生均可参加专业复试,具体名单在我院网页通知公告栏公示。

  2.调剂考生:2014年4月8日17:00前在中国研招网上收到并确认我院发出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也同批参加复试。

  三、复试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科学

  四、复试比例

  各专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为1:1.2。

  五、调剂程序及要求

  1.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学院经审核通过后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参加复试。未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的考生无调剂资格。学院接受调剂申请的学科专业或方向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可调剂名额

学术学位类

040101

教育学原

4

040103

教育史

1

040104

比较教育学

3

040107

成人教育学

4

0401Z1

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3

040201

基础心理学

4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3

040203

应用心理学

4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

2

专业学位类

045101

教育管

3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4

045115

小学教育

12

045118

学前教育

7

  2.调剂具体要求

  ①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⑤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详见教育部网站相关内容:www.moe.edu.cn)。

  ⑥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成绩不低于426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予以优先考虑。

  ⑦我院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成人教育(成人脱产、业余大学、函授、电视教育、网络)毕业生、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境外证书者、专科毕业生、党校学历者;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⑧其他有关调剂考生未尽事宜,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和《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师大研[2014]19号)中有关调剂的具体要求。

  六.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1.体格检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校研究生院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本部分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道德品质考核和诚信状况,采用口试方式。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主要采用面试(口试)方式,包括外语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等部分。其中,外语测试1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

  七、复试安排:

  1.复试报到时间:4月10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所有可复试的考生报到。内容: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缴交复试费(30元)。

  报到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新校区理工楼北楼二层教育学院209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2867815)

  ①一志愿复试考生报到需要提交的材料:学历学籍证明;《政审表》(须加盖单位或学校公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盖所在学院公章);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奖学金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②调剂复试考生报到需提供的材料:学历学籍证明;《调剂申请表》;《政审表》(须加盖单位或学校公章);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盖所在学院公章);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奖学金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

  注:关于学历学籍证明审核。所有考生、特别是网报和现场确认时提示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务必于复试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验证成功后,往届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验证失败,往届本科毕业生请立即到该网提供的各地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立即与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确认学籍注册信息。所有考生在报到时需提交认证报告或在有限期内的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因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错过复试和录取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持有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齐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2.体检时间:4月11日上午7:30福建师大仓山旧校区师大医院,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65元)参加体检。

  3.4月12日上午8:30始,考生分组进行复试(复试具体安排报到时详见学院布告栏)。复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新校区理工楼北楼二层、三层、四层教育学院各教研室。

  4.复试后公布复试成绩、预录取结果,并发放《调档通知》。

  八、录取办法和类别:

  1.依照《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实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

  各专业(或专业领域)按照考生类别及总录取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有招生指标增加,将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

  总录取成绩(总分100)=初试(折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注: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政治审查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所有复试考生成绩及录取状况将在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并公示。

  2.凡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于2014年5月10日前,凭《调档通知》将人事档案以机要件的形式(考生本人不得携带)寄送至: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分党委,邮编350108。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院,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情况说明寄至: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理工楼教育学院二层209研究生办公室郭静虹老师收)。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未能按期寄达档案或档案证明,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寄达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办理。

  3.学费将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学校即将出台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九、其他说明:

  1、联系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理工楼二楼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350108)

  联系电话:0591-22867815

  联系人:阚老师、郭老师

  学院网址:http://est.fjnu.edu.cn/

  2、复试申诉电话:

  福建师大校纪委:0591-22867115;福建师大研究生处:0591-22867434;教育学院党委:0591-22867861

  3.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我院网站更新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告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此次研究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院经过研究并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成立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巨轸钟兴言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晓德叶青江向东汪征鲁林国平林建荣

  孟雪梅赵建群谢必震赖正维樊如霞

  二、复试考生范围

  1.一志愿考生:符合国家线并按我院复试比例划定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具体名单在我院网页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栏公示。

  2.调剂考生:2014年4月3日15:00前确认了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我院将在复试通知中告知调剂考生相关复试信息,并于4月4日在学院网页公布所有调剂考生信息。

  三、复试比例

  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方式,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差额比例为1:1.5,其他专业比例小于1:1.5。

  四、调剂程序及要求

  1.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学院经审核通过后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48小时内确认参加复试。未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的考生无调剂资格。学院接受调剂申请的学科专业或方向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可调剂名额

学术学位类

010107

宗教学

1

030303

人类学

1

060203

历史文献学

6

060204

专门史

1

120502

情报学

2

专业学位类

035200

社会工作

5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26

  2.调剂具体要求

  ①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其中,专业学位学科教学(历史)接收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专业的考生,该类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分数线和学术学位历史学专业分数线,即:总分≥315、单科(满分=100)≥42或单科(满分>100分)≥126。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情报学专业只接受图书馆专业、情报学专业考生调剂。

  ④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⑤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详见教育部网站相关内容:www.moe.edu.cn)。

  ⑥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成绩不低于426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予以优先考虑。

  ⑦其他有关调剂考生未尽事宜,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和《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师大研[2014]19号)中有关调剂的具体要求。

  五.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1.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校研究生院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查阅教育部网www.moe.edu.cn)。学院将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本部分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道德品质考核和诚信状况,采用口试方式。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主要采用口试方式,包括外语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等部分。其中,非世界史专业外语测试1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世界史专业考生需笔试专业外语,复试分值分布为专业外语20分、外语口语10分、其他70分。

  六、复试安排:

  1.考生登陆我院“社会历史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栏”下载《政审表》、《调剂申请表》(调剂生专用)。

  2.4月9日(周三)8:30-10:00,考生复试报到。内容: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缴费(30元)。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六楼会议室

  ①一志愿复试考生报到需要提交的材料:学历学籍证明;《政审表》(须加盖单位或学校公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盖所在学院公章);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奖学金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②调剂复试考生报到需提供的材料:学历学籍证明;《调剂申请表》;《政审表》(须加盖单位或学校公章);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盖所在学院公章);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奖学金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

  注:关于学历学籍证明审核。所有考生、特别是网报和现场确认时提示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务必于复试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验证成功后,往届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验证失败,往届本科毕业生请立即到给网提供的各地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立即与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确认学籍注册信息。所有考生在报到时需提交认证报告或在有限期内的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因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错过复试和录取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持有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齐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3.4月9日-10日,考生分组进行复试(复试具体安排详见近期学院网页)。

  4.4月10日公布复试成绩、预录取结果,并发放《调档通知》。

  5.4月11日上午7:30,考生自行前往仓山校区师大医院体检。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参加体检。

  七、录取办法和类别:

  1.依照《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实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

  各专业(或专业领域)按照考生类别及总录取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有招生指标增加,将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

  总录取成绩(总分100)=初试(折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注:初试成绩权重为50%,复试成绩权重为50%)

  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政治审查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所有复试考生成绩及录取状况将在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并公示。

  2.凡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于2014年5月10日前,凭《调档通知》将人事档案以机要件的形式(考生本人不得携带)寄送至: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分党委,邮编350007。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院,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未能按期寄达档案或档案证明,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寄达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办理。

  3.学费将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学校即将出台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八、其他说明:

  1、联系地址: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六楼社会历史学院(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0591-83465090;83465386

  联系人:岳老师、陈老师

  学院网址:http://csh.fjnu.edu.cn/

  2、复试申诉电话:

  校纪委:0591-22867115;校研究生处:0591-22867434;学院:0591-83406768

  3.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本网站更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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