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政策
1、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政策
一志愿报考西安邮电大学,达到A类地区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但没有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在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进行校内调剂,其中具体要求如下:
(1)光学工程(含080300、0803J1)学科要求考生本科为光电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学、物理学或通信工程等专业毕业。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081201、081202、081203)学科要求考生本科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网络工程等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2、校外考生调剂政策
2014年我校拟接收少量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电子学(理学)和部分专业型硕士调剂生,具体缺额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所属学院 | 缺额 | 备注 |
0202 | 应用经济学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9 | 经济学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 | 7 | 法学 |
077401 | 物理电子学 | 理学院 | 7 | 理学 |
0803 | 光学工程 | 电子工程学院 | 8 | 工学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学院 | 10 | 工学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 | 工学 |
085240 | 物流工程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 | 专业型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7 | 管理学 |
1201Z1 | 智能计算与决策分析 | 理学院 | 3 | 管理学 |
以上学科专业的调剂要求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看,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要求:
(1)初试总分和单科成绩应达到我校2014年各学科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2)调剂学科必须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而且统考科目必须基本相同、专业课考试科目基本一致。
(3)光学工程(含080300、0803J1)学科要求考生本科为光电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学、物理学或通信工程等专业毕业。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081201、081202、081203、0812Z1)学科要求考生本科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网络工程等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我校校外调剂学科专业如有变动,请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的具体信息为准,不再单独公告。
二、调剂基本流程
1、校内调剂由研究生院通知一志愿考生集中办理,一志愿须调剂考生无需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
2、校外考生调剂请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第一步:符合调剂条件的拟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开通之后(开通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至4月30日),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填写调剂信息,确认第一调剂志愿为西安邮电大学(学校代码:11664);
·第二步:对考生调剂信息审核后,我校将在48小时内,通过“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向拟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及时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通知将以短信方式实时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注册的手机上;
·第三步:“同意复试”的拟调剂考生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初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告,未能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第四步:复试合格的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将其置为“待录取”状态,信息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拟调剂考生应及时选择“接受待录取”,逾期将取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
·第五步:初录考生到研究生院领取“调档函”、“思想道德考核表”等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政审、调取人事档案手续,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调剂考生还应领取“调剂调档函”,填写后速交至一志愿报考单位,并催促一志愿报考单位尽快将考生的初试试卷等报考材料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第六步:按规定办理调档、体检等手续后,考生将进入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状态,拟录考生名单经陕西省招办、教育部审批后,将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核发录取通知书。
校外调剂时间截止2014年4月1日中午12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