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为使复试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公开,保证优秀考生和拔尖创新人才入围,根据《2014年陕西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理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同时必须符合我校本招生专业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3.考生应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病和影响学习的慢性病(如:肾病、心脏病、血液病、癌症等)。
4.复试科目按照我院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复试前将审查考生资格,应届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章),准考证;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章),准考证。
6.复试后15日内,所有考生将本单位政审表交录取学院负责人。
7.定向、委培考生复试后15日内将定向、委培协议书交研招办。
8.同等学力、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前将毕业证书原件交研招办。
9.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
1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一门,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考生的确定
1.根据专业上线考生和申请调剂考生情况择优选出参加复试考生,复试人数至少应为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左右。
2.一志愿考生优先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分类按成绩排队参加复试,同等条件下本科毕业学历、应届生优先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申请参加我院复试,确认调剂系统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我院复试。
4.复试考生名单在校园网公布。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外传学院负责。
2.专业课笔试:
(1)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各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按规定笔试本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一门。
3.综合能力测试
(1)测试内容:按照学校复试基本办法要求,考察考生掌握的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知识掌握情况;实验技能掌握情况;科研、动手能力检验;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参考平时成绩对考生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
(2)测试地点:实训楼A510,满分为100分。
(3)复试专家小组商议给出评语。记分方法:每位专家人手一份(一袋)复试考生名单表,当场给分,复试结束后密封交复试小组组长。组长与本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一起启封统计。统计办法: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
实验技能测试:主要检验考生的实验设计、实际操作、实验规范等知识和动手能力。
其它素质测试:通过观察、对话、提问等多种形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导师考核: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后,选择自己报考的导师,参加导师面试,满分100分。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未被第一志愿报考的导师选中的考生可参加二志愿报考导师的面试,依次类推。
5.复试总成绩汇总:学院按要求将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按计算公式统计、汇总,按规定上报研招办审核,审核后公布、备查。各学院在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将复试试卷、各项记录表、考生在校历年成绩单等交研招办。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总成绩计算
初试统考数学的考生: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各科复试平均成绩×0.3+导师考核成绩×0.1
初试未统考数学的考生: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导师考核成绩×0.1+各科复试平均成绩×0.2+平时在校成绩×0.1
注:各科复试平均成绩=(外国语口语测试成绩+复试各科笔试成绩之和)/(笔试科目门数)
平时在校成绩=15门主干课笔试成绩/15(15门主干课均为考试课)
2.复试总成绩将分批张榜公布。
五、录取
1.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在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凡体检、复试合格的考生,经研招办根据复试结果,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并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且报考档案按要求转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录取。
3.定向、委培考生必须与单位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并交我校研招办一份方可按定向、委培录取。
4.个别有争议的考生,由校复试领导小组会同有关专业所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集体复议,协商解决。
5.拟录取名单按国家要求在校园网公示。
六、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及综合面试小组人员组成
1.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科
副组长:白云霄陈源梅
成员:蔺小林侯再恩王晓琴
2.综合面试小组成员:
刘建科、蔺小林、侯再恩、郭改慧、冯海涛、陈源梅
七、其它
1.本办法由理学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适用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