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航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接收一志愿报考北航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01力学、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近学科,并且一志愿达到所在相应学科门类(专业领域)的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考生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均录取为085232航空工程专业,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
2、考生于2014年3月20日以前,登陆我院网站(网址为:www.sjp.buaa.edu.cn)进行“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报名登记”(不登记者视为放弃复试机会),招生咨询电话:010-82317436。
3、我院“先进航空发动机高级人才班”今年继续招生,符合本次复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录取后企业提供奖学金和学费。请于2014年3月20日之前填写“先进航空发动机高级人才班申请表”并发送至邮箱:eeic@buaa.edu.cn。详情请参见我院网站上“先进航空发动机高级人才班招生简介”(网址为:www.sjp.buaa.edu.cn)。
4、我院新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国民用航空大学(ENAC)双学位专业硕士班”,符合本次复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请于2014年3月20日之前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国民用航空大学(ENAC)双学位专业硕士项目申请表”并发送至邮箱:eeic@buaa.edu.cn。详情请参见我院网站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国民用航空大学(ENAC)双学位专业硕士班招生简介”(网址为:www.sjp.buaa.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82316627
5、学院会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且会在2014年3月22日前电话通知能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6、请接到电话通知的调剂考生于2014年3月24日上午9:00~11:00到北航教学区三号楼216会议室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每位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
调剂考生需向调剂学院提供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无需盖章。除此之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研究生院表格,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交纳复试费100元。
(4)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往届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即成绩单需由档案管理部门从考生档案里取得原件并复印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
(7)现役军人、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其他各类定向就业生以及需保留入学资格等类型考生,均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需与我校签署相关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8)我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通知)。
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申请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调剂考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我院组织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照学院要求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考试科目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按考生拟报考研究方向委托学院下属的系(所)组织。
8、“面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须向复试组报告“复试情况调查表”的相关内容,并回答部分业务知识提问(复试结束后,复试记录由复试组交学院保存);“面试”过程中,加试“外语听力和口语”。
9、“复试”评分标准:按总分300分计算,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180分)。复试包括笔试150分、面试150分,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知识60分,逻辑思维及口头表达能力40分,外语听力25分,外语口语25分。
10、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高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11、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1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的调档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13、我院规定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下午14:00~16:00;“笔试”地点为:北航主M20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