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2014考研复试信息
2014.04.02 18: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根据上级要求,学校成立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各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由5人以上专家(副高以上职称)组成的复试小组,学科负责人为组长。

  三、复试

  1.基本要求

  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执行全国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合格生源较多的学科、专业可适当加以提高。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专科毕业生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跨学科考生(由各学院认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见招生简章)。笔试时间每门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由培养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相关证件,包括: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领取体检表和复试情况表。表格填写时,专业和学院填写复试专业及所在学院,准考证号填写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到培养学院交验有关证书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培养学院资格审查完毕后将所有复试考生的复印件按考生装订后交研究生处一份留存。

  资格审查时将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这些信息将上报教育部,上报后不得改动。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3.实施办法

  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入场。发现有替考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1)实行差额复试。由各招生学院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20%的比例组织生源进行复试。

  (2)复试含以下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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