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光电技术研究所2014年考研复试信息
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为做好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及指导由所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部具体实施。
(二)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定《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省招办备案,并在我所网页上公布。
(三)研究生部协助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工作。包括组织专家编撰复试笔试试题、面试评分表和英语口试试题等。
(四)研究生部根据我所招生计划和教育部下达的我所2012年度招生规模,结合2012年生源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提出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方案,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五)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应在我所网页上公布,并由研究生部向复试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报到时应认真审核考生的身份(验证其报考登记表、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并向其解释复试成绩所占最终成绩的权重比例。
(六)研究生部组织考生到光电所职工医院进行体检。
(七)研究生部组织各项复试工作,并负责复试成绩汇总和最终成绩计算,汇总成绩表经复核无误后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八)根据最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等综合衡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教育部批准。
(九)研究生部负责发送录取通知书,并收集归档全部有关资料。
二.复试线划定
(一)复试总人数不低于录取人数的120%。
(二)2014光电所复试线如下
三.复试程序
复试工作包括业务课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口试三部分。
(一)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考试时间为2小时。研究生部组织专家编撰复试笔试题,内容包括本专业基本概念知识、基本知识应用、分析问题的技巧和综合知识的应用等。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60%。一般分两个小组进行综合面试。其中光机类一个小组,电学类一个小组。组成有导师参加的7—10人的综合面试专家小组,专家从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经历以及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为每人 20分钟左右,综合面试小组成员根据研究生部提供的评分表对考生进行当场评价,评价分定性评价(同意录取/不同意录取)和综合打分。满分为100分。
(三)英语口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试暂行办法》(院发招字[2002]91号文)进行,英语口试考核小组由三名及以上口语能力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考试内容由考核小组命题。口试时间为每人6-10分钟,英语口试考核小组成员根据研究生部提供的评分表当场给考生评分。满分为100分。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M按此公式计算:M=M1*0.6+M2*0.4
2.初试成绩加权分M1=A*0.2,复试成绩加权M2=B*0.3+C*0.6+D*0.1
其中:A——参加全国统考成绩总分数(满分为500分)
B——复试笔试成绩(以100分制计)
C——复试面试成绩(以100分制计)
D——复试英语口试成绩(以100分制计)
(五)对同等学历的考生,进行严格复试。其目的是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加试的闭卷笔试科目为2门,且与初试科目不同,由本学科专业的指导教师小组命题与阅卷,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学掌握。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六)复试时间:2012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邮件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我所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报到。
四.录取办法
(一)体检及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通过复试和体检合格者,按以上公式换算考生总成绩,并按光机类专业和电学类专业分别择优录取;
(四)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生部负责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复试情况,招生领导小组应当场审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部负责撰写会议纪要报请主管所领导签批,并及时将名单上传所网页;
(五)复试结果公布后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面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试结果还有异议,由面试小组报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六)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研究生部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并协助考生办理调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