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继续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人才,保证研究生的录取质量。
1、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将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业务能力面试、英语笔试和听力、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我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由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择优确定。复试通知书由我所研究生办公室下发。
3、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原则上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应为我所招生规模的130%-150%左右。凡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二、复试基本条件
各学科专业基本分数线如下:
四、资格审核及需提交的材料
对参加复试考生要求提供以下材料,通过查验进行复试资格确认。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提交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往届生可交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单位人事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及电子版(请务必于2014年3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办邮箱:zyw@loess.llqg.ac.cn)。
3.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照片1张(体检用);
5.考生请认真填写《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1),并经本人签名务必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研究生资格审核时)交研究生办;同时提交电子版(请务必于2014年3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办邮箱:zyw@loess.llqg.ac.cn)。
6.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现实表现证明(附件2)。
7.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生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