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2014年考研复试细则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
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招生复试的规范,有效控制招生质量,依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
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上海巴斯德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制定
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复试的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需经研究所教育与学位委员会讨论批准,并在复试中严
格执行。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含上海科技大学):总分≧315,公共课≧50,专业课≧80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总分≧290,公共课≧50,专业课≧80
其他高校联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分≧290,公共课≧50,专业课≧80
复试时间:2014年3月24日-25日
四、复试原则和办法
1、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
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进行衡量。
2、采取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2之间。
3、复试包括专业知识面试、英语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考察三个部分组成。每部分的成
绩满分均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1+复试成绩*权重2。
五、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在报到时提交给研究生管理部门)
1、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交验(应届本科生需交验身份证、
学生证)。
2、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
3、政治审查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如果需要空表请下载),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
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考生个人简历(下载空表)。(也可以从上海生科院的报名网站上直接打印)。考生个人
自述应包括: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
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
5、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6、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
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7、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8、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二)专业知识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
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
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科研能力
与潜在能力等。
(三)英语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读听说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以考生自述、英文对话等方式
进行。
(四)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
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体检
1、通过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研究所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六、录取
1、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会应综合考生复试成绩、考生初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习和科研成绩、
工作业绩等全面考察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七、公示与争议解决办法
1、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2、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研究所招生领
导小组或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
面答复。
3、投诉和监督举报渠道和电话:
研究生部:电话54923013吴宁,Email:nwu@ip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