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
调剂包括本校考生校内调剂、外校考生调剂转入和本校考生调剂转出三种情况。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1.本校考生校内调剂
我校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与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且有生源缺额的专业。
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调出招生单位和调入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调入招生单位组织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复试。
2.外校考生调剂转入
拟从校外调剂生源的招生单位,可向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对外发布调剂信息。研究生处将申请调剂我校的备选考生信息库转发给招生单位,招生单位须在12小时之内,将选定的调剂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招生单位通知并组织调剂考生参加第二次、第三次复试。
拟接收的校外调剂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外,不能为同等学力考生(专科考生、成人应届本科考生、本科结业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985或211学校的考生;
(2)本校应届考生。
3.本校考生调剂转出
报考我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调剂,各招生单位应积极协助报考本单位未被录取的考生做好调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