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内调剂
①符合国家相关调剂政策;
②仅限于复试人数未满招生计划数的学科;
③调入学科与调出学科的初试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
④各学科接收调剂的考生须是在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上的考生;
⑤先在本院(部)内各学科间调剂,然后在学校内各院(部)间调剂。本院(部)内学科间调剂要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各院(部)间调剂要在研究生院的指导下进行。
2、校外调剂原则
(1)调入原则:
我校非医学门类且达到国家线考生数未满足招生数的学科均可接收校外调剂考生。优先接收来自于"211工程"高校或所在学科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考生。
(2)调出原则:
考生向校外调出,须考生或委托人(须有书面委托函,且委托人须带本人身份证件)将具有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调剂申请书和调入单位研究生招生部门的接收函送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