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4年考研调剂优惠政策
2014.03.25 13:09

  

  2014年我校接收工学类学术型硕士调剂生,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到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标准: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不低于6000元/年.人。

  二、一次性奖励

  凡调剂录取到我校,成绩优异的学术型研究生可享受一次性奖励:

  (二)工学、管理学:

  1.凡外语成绩高出国家A类线10分(含10分)且总成绩高出国家A类线20分(含20分)者,报到注册后给予6000元奖励;

  2.凡外语成绩高出国家A类线5分(含5分)且总成绩高出国家A类线10分(含10分)者,报到注册后给予4000元奖励。

  三、奖助优惠政策

  凡录取至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可按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名额指标由省级主管部门核拔。

  2.王震奖励基金“创新奖”: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申请学校设立王震奖励基金“创新奖”,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元/人,每年奖励名额不少于5名。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具体办法学校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三助”岗位津贴: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性质不同给予最高资助额度1500元/月的“三助”岗位津贴。

  5.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并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6.其它:研究生在读期间还可申请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基金、学术交流项目、学院奖学金以及优秀学位论文奖励等。

  四、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

  我校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分布在海南、广东两省六市)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凡录取到我校的农业工程(0828)等学科专业的部分研究生实行“两段式”培养,在校修满学分后,可赴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的“国家重要热带作物工程技术中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进行科学研究。研究生除享受学校提供的上述政策外,还可享受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提供的助研补贴(400-800元/月)及各研究所设立的优秀论文奖励等优惠政策。

  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63319

  联系人:胡老师、李老师

  电 话:0459-6819214、6819220

  网 址:http://61.167.199.228/yanjiu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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