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
2、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学校总差额率不低于20%;
4、物理科学学院与泰达应用物理研究院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40%;
5、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组织
物理科学学院与泰达应用物理研究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将硕士复试细则公示。复试小组一般由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内容
(一)思想品德;
考核方法不限,通过考生提供的材料以及面试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问题回答体现一个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个人素养、心理素质以及人生观、世界观等综合素质。
(二)专业素质;
各学科根据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主要设定以下参考指标:
1、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四、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形式相结合。
1.复试笔试科目:
专业名称 | 笔试内容 |
理论物理 | 量子力学+专业英语 |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 量子力学+专业英语 |
凝聚态物理 | 凝聚态物理+专业英语 |
光学 | 专业基础课(光学、量子力学、激光、固体物理)+专业英语 |
光子学与光子技术 | 专业基础课(光学、量子力学、激光、固体物理)+专业英语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材料物理+专业英语 |
生命信息物理学 | 生物物理学+专业英语 |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 综合基础+专业英语 |
2.面试:综合素质面试;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满分30分,面试满分70分。
五、复试分数线
物理科学学院与泰达应用物理研究院复试分数线执行学校理工科分数线
(http://graduate.nankai.edu.cn/admissions/detail.asp?id=2148),即:
学科门类 | 政治理论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理科 | 50 | 50 | 80 | 80 | 310 |
工科 | 45 | 45 | 75 | 75 | 305 |
六、复试名单(略)
七、复试程序
(一)、网上确认
考生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复试确认:http://graduate.nankai.edu.cn确认时间:3月11日至3月13日中午12:00。
(二)、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
考生在进行面试前,首先要到物理科学学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详细流程如下:
(1)3月17日上午7:30,在第三教学楼301凭准考证交复试报名费90元。
(2)交费后,持缴费条进行复试资格的审查,同时复试报到签字。
资格审查需要查验的证件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已经取得学位证书的还要求学位证书原件,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报考类别是定向、委培的考生还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原件查验后即交还本人,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时再交老师查验。成绩单上交报到处。复试报到时请确认是否全日制脱产学习,是否住宿。
(3)复试交费、复试资格审查合格,提交证件复印件结束后,到316党委办公室领取《研究生住宿确认书》,当场签字后交回。
(三)、复试安排
(1)笔试
3月17日下午2:00-4:00,在二主楼B104教室所有专业统一笔试(可以带纸制字典)。开考之前在第三教学楼门口通知栏公布座位号,考试对号入座。请考生注意:笔试考试之前查验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字。
(2)面试安排
专业 | 面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 3月19日下午1:30 | 三教213 |
凝聚态物理 | 3月18日上午8:00 | 五教2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3月18日上午8:00 | 五教205 |
生命信息物理学 | 3月18日上午8:00 | 五教205 |
光学、光子学与光子技术 | 3月18日上午10:15 | 五教407 |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 3月18日上午9:00 | 三教203 |
八、录取计算及说明
1、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40%;;
2、录取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小数点两位);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九、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于19日结束,20日中午12点后,在物理科学学院网站公示录
取成绩,公示期10个工作日,请考生注意浏览。
十、函调人事档案
录取工作结束后即进行考生人事档案函调工作,考生面试结束后,应核实档
案所在单位地址是否正确,如有误填或漏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及时联系物理学
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更改。
十一、体检
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体检。由校医院组织。新生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十二、录取
6月中下旬发出录取通知书,具体发出时间关注物理科学学院网站通知。
物理科学学院网页:http://physics.nankai.edu.cn
物理科学学院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