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MBA除外)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4]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要求,我院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研究生导师进行面试考核;确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设奖名额及等级;审核各系所的初录名单。
2、由各系所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基本奖学金的申请、评审;组织研究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复试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
3、由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务工作,包括复试和笔试的命题组织、考务、复试资格审查以及考生和系所、导师和研究生院之间的衔接等。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类学科研究生考生报考及成绩分布情况,制定各类各学科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1.学术学位研究生
一级学科 | 政治 | 外语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理论经济学 | 60 | 60 | 90 | 90 | 360 |
应用经济学 | 60 | 60 | 100 | 100 | 37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60 | 60 | 90 | 90 | 360 |
工商管理 | 60 | 60 | 100 | 100 | 365 |
2.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名称 | 政治(管理综合) | 外语 | 数学 | 专业 | 总分 |
金融 | 60 | 60 | 90 | 90 | 390 |
税务 | 60 | 60 | 90 | 90 | 380 |
国际商务 | 60 | 60 | 90 | 90 | 365 |
保险 | 60 | 60 | 90 | 90 | 365 |
物流 | 55 | 55 | 90 | 90 | 360 |
会计(全日制) | 125 | 65 | / | / | 230 |
会计(在职) ①类 | 95 | 50 | / | / | 160 |
会计(在职) ②类 | 120 | 60 | / | / | 180 |
1、各专业学位均不接收调剂。 2、原报考会计硕士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转为在职学习形式(在职学习:入学不转户口档案;毕业无派遣;弹性学制2-3年,周末或集中学习;授课地点武汉;学费10万/人): ①类: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同时初试成绩符合(综合95英语50总分160分以上)要求; ②类: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1年或1年以上、3年以下工作经验,同时初试成绩符合(综合120英语60总分180分以上)要求; 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3月14日上午11:00前由本人携身份证、准考证、申请书以及单位盖章的推荐函,亲自提交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A106室),同时签署承诺书,我院按照申请考生情况综合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参加复试被录取后不允许转成全日制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