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2014年考研调剂信息
2014.02.26 13:28

  

  2014年研究生招生中我校有部分研究生调剂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我校,现将我校2014年调剂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调剂专业

  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能源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审计学、经济法学

  “★”表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二、调剂类别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三、调剂原则

  1. 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应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线以上;

  2. 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基本一致

  管理科学与工程、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能源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审计学专业业务科目一必须是数学三或数学一;

  3.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4. 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条件。

  四、调剂程序

  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关注中国研招网通知),务必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申请信息。(特别提醒:只通过电子邮件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而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五、时间安排

  复试通知将通过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主页公布,不再进行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根据以往经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只要上了国家A类线都可参加我校的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同批进行。

  六、复试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三张1寸免冠照片;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人事部门盖章)。

  七、录取顺序

  1. 985和211工程学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录取;

  2. 其它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按申请先后顺序录取。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传 真:029-81556499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长路南段2号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B座312室)

  邮政编码:710100

  网 址: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