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硕士专业培养方案
2013.12.23 14:5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由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和原中国金融学院保险系合并而成,是全国高校中最早开设专业保险课程的院校之一。在20多年发展历程中,秉承创新发展理念,形成了诚信求实、开拓进取的学院文化,成为我国风险管理与保险及社会保障理论乃至理论经济学研究、知识传播、信息交流的重要思想库之一。学院拥有一支学术精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保险学院下设三个学系: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员工福利与社会保障学系、统计与精算学系。设有两个研究中心:保险法研究中心、中国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中心。面向全国招收保险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学、保险专业(精算与风险管理方向)三个专业的本科生,同时招收金融学(保险方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0年,我院获准设立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招生权。

  我院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专职教师30人,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13名,讲师13名,教师中95%为博士,并且大部分有在国外学习或实习的经历,学院还聘请了社会知名学者、业界领导作为兼职导师。

  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保险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保险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保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保险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保险硕士专业学位。

  保险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保险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学位论文须密切结合保险实际,体现学生运用保险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保险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采用保险项目设计与评估、实务研究、政策研究等形式。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保险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培养目标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总体目标的要求,保险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目标是,面向世界,为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各级社会保障部门,中、外保险机构,各类金融机构,各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融资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门培养高素质复合型风险管理与保险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知识和数学知识;

  2.熟练掌握风险管理与保险理论及方法;

  3.具备熟练的英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4.具有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创新能力强。

  培养方式

  以课堂教学为主,包括授课、案例分析、专题讲座等方式,结合课题研究、教学实践和论文写作。在课堂教学中,突出学生的参与和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沟通。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校内课堂教学和校外企业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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