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和奖助政策
录取、学制和学费
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4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实行弹性学制。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交纳学费,学费标准按湖南省教育及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奖助学金资助体系 学校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研究生在校期间将按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助学金及科研补贴,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别奖学金体系。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学金,通过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使多数研究生通过承担“三助”工作获得助学金。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的优秀考生,将获得一定奖励。
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是脱产硕士研究生(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正在制订中,待确定后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