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考纪教育公告
2013.11.18 10:31

 

  一、考生必须树立遵守考试纪律的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场规定和秩序,遵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严禁考生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试室考试; 

  三、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四、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五、考生考试时如有作弊行为的,将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通报给招生单位和考生的用人单位,且其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情节严重的,最高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六、广东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违纪作弊举报电话:020-38746823,举报信箱:haoxiang04@163.com。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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