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201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2013.11.17 09:10

 

  一、生源范围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就业。其中,非在职生源回定向地区,在职生源回定向单位。
  2.学历、年龄等条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3〕7 号)的要求。
  三、报名流程
  1.资格审核
  考生填写“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称“考生登记表”),于2013年10月31日前持以下材料到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核: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
  (2)本人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3)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在校学籍证明,一式一份;
  (4)经本人签名的《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在职考生的《考生登记表》 “单位意见”栏须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入职年份并签章。
  2.领取检验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3年10月31日前,持《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到考试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部门领取校验码。在湖北省参加考试的,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领取校验码;在外省参加考试的,到当地省级教育考试部门咨询校验码领取事宜。凭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交费。
  3.现场确认
  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4.交《考生登记表》
  已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考生登记表》寄送到我校研招办,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大学路8号三峡大学研招办,邮编:443002
  四、招生政策
  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拟录取考生,持盖有招生单位公章的《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与生源所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定向协议,并返给招生单位两份。

 

  研究生处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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