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修订说明
2013.11.17 08:13

 

  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通知》(教学司〔2013〕6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了部分修订,现说明如下:
  1、修订内容
  主要对报考条件和部分学科研究方向、复试及加试科目进行了调整。在报考条件方面,根据国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趋势和人才培养需要,对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报考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临床、临床医学专业进行了限定。
  2、修订说明
  (1)同等学力考生:是指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但业务水平能达到或基本达到本科毕业生水平的生源。凡不持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均属同等学力。
  (2)跨学科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学科门类代码与所报考研究生专业学科门类代码不相同的考生。
  (3)招生目录“二、(四)、1:中医临床各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临床医学各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报考”中“中医临床各专业”具体是指:100506(105118)中医内科学、100507(105119)中医外科学、100508(105120)中医骨伤科学、100509(105121)中医妇科学、100510(105122)中医儿科学、100511(105123)中医五官科学、100512(105124)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各专业”具体是指:100201(105101)内科学、100202儿科学、100203老年医学、100204神经病学、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7(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10外科学、100211妇产科学、100212(105111)眼科学、100213耳鼻咽喉科学、100214肿瘤学、10021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8急诊医学。
  特此说明。

  研究生处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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