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费及助学金
学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起研究 生实行收费制度。我校“硕师计划”研究生学费总额与相同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总额相同,并分两次交齐,第一次为入学报到时,第二次为第四年返校集 中学习时。具体学费标准待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文件出台后按规定收取。
助学金:“硕师计划”研究生前三年任教期间不享受助学金,第四年返校集中学习时,如与原单位解聘且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调入我校,则第四年享受助学金,标准与相同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