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政策
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规定,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吉林省财政厅、 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2、奖助政策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享有以下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4)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如:宝钢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
5)若干专项奖助学金,如: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等。
6)对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7)协助办理助学贷款,并对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将提供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