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政策及奖助体系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将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执行,略低于同类高校。
2.奖助体系说明
(1)奖学体系
学校组织“国家奖学金”评选,对成绩优秀者进行推荐,国家奖学金额度为20000元/年/生。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获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我校在读研究生(带薪学习者除外)100%享受学业奖学金。
(2)助学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学校为所有研究生(带薪学习者除外)每人每月发放助学金。此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教学助理)、助研(研究助理)和助管(管理助理)等“三助”岗位。
(3)贷补体系
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的硕士研究生提供贷款(只贷学费)。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别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确保困难学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