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大学网报公告
2013.11.14 16:26

 

  1.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乃至入学资格和学籍。
  3.我校将按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对研究生进行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4.报考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01~04方向、设计学专业01~07、09~10方向、艺术硕士)、数码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必须在上海市报名并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须选择“上海大学”报名点。
  “上海大学”报名点的现场确认地点在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上大路99号),具体地点请留意上海大学研究生部网页通知。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7.其他相关事项请查询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招生信息,网址:http://yjsb.shu.edu.cn/zsjz/zsxx/ 


  上海大学研招办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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