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资助体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上海电力学院将在上海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助学金及奖学金资助覆盖面将达到100%,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我校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此外,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2万元(2012年我校共有10名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通过“三助”岗位获得劳务报酬及助研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