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14年考生填报信息的注意事项
2013.11.05 15:40

   1、认真对照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2、以专科毕业两年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请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10月30日前,报送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请以在校研究生身份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事先提供所在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在2014年6月30日前有效。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对于不能及时提供证明有效学籍或学历信息的考生,不予准考。 
  6、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我校将在录取前(预计时间6月中旬)考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如因个人同单位原因造成不能签订合同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7、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 
  8、请考生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9、我校将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以及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文件精神,在现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收费制度,执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加大研究生助研、助管和助教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落实国家奖学金制度,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积极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措施。通过推进新的奖助体系建设,使我校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总体上享有更好的待遇水平。
  10、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缴纳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另行公布。
  报考中如有问题请咨询电话:024-8368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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