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14日,考生(含推免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下同)和网上报名编号,到“佳木斯大学一区A院图书馆一楼(南门)”确认报名信息,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清单后由考生签字。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2、报考点必须对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生证)进行检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3、请考生选择正确报名点,我处对考生户籍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调查,无论何时,一经发现虚假报考者,取消报考资格,对于造成的后果,考生负全责。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