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大学网报公告
2013.11.02 21:00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5)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报名须知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核对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各自对应的代码、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二代身份证号码以及出生日期并且二者一致;
  2.必须详细填写接收准考证或者录取通知书的准确、详细、固定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确保在审核报名资格、邮寄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时能及时联系。
  3. 原单位提供学费并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者按定向就业填写;以定向就业报考的考生以及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录取的,责任自负,招生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凡在复试时无法调档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4.其他考生报考类别填写非定向就业。
  三、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四、初试准考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其中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为3年,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六、奖助学金
  国家和山东省已经公布的奖助政策我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情到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看。
  七、烟台大学报考点特别说明  
  1.烟台地区所有报考烟台大学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报考点报名,并由烟台大学负责组织安排考试。 
  2.烟台大学报考点只接收报考烟台大学的考生。
  八、缴费
  具体操作步骤:打开缴费页面点击“网上缴纳报考费”→财政厅非税收支付网关→选择缴费银行→银行网上支付→银行提示扣款成功→支付网关提示成功→报名网站提示缴费成功。尚未缴费的报名考生,请抓紧时间缴费!未交费将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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