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关于接收推免生的通知
2013.11.01 21:32

 

  各二级单位、党政职能部门: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提高硕士生生源质量的重要途径。为做好201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和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各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接收推免生工作。

  二、接收计划和范围

  我校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收申请,申请专业原则上与本科专业一致。为促进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优先考虑接收“985”、“211”工程高校或院校具有国家重点一级学科专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中医学(含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每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只能接收1名推免生。

  三、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一)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参加我校复试、体检合格者。

  (二)凡申请2014年我校“卓越班”的推免生在获得推荐资格后,必须参加2014年4月的研究生入学复试,由专家组、学院与学校统一根据综合考评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四、接收推免生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院按规定审核校内外推荐免试生材料后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中医学专业考中医诊断学;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考中医基础理论或西医诊断学;报考中药学专业考中药学;报考临床医学的考西医诊断学;报考运动医学考运动生理学;报考药学专业考药理学。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60分以上)者,按申请人志愿分送各院所;自愿报读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系列)、中医学(基础学科)、护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科学技术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可直接到相关院所面试。

  (二)各院所按照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并将申请材料送研究生院,经审核同意后,由研招办通知推免生来校复试。

  (三)推免生的复试

  1.资格审查

  在考生复试报到时,由研究生院对考生有效证件进行严格审核。

  2.复试

  复试由各有关二级单位组织,导师组实施。各院所按二级学科组成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形式可根据学科情况采取笔试或口试等多种方式。

  专业知识的考核根据培养类型的不同进行,报考学术型的考生,复试以考核考生的科研素质、实践能力为主,专业学位考生则注重专业技能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各二级单位组织进行。

  复试情况及成绩记录在《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记录表》上,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由学校保健科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经复试和体检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由研究生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公示10天,由研招办发给考生《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推免生接收函》。不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由研招办通知考生本人。

  (四)接收推免生的工作进程见《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进程表》(附件3)。

  五、推免生报名

  经学校公示,拟同意接收的所有推免生须在原推荐学校(即本科毕业所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办理2014年硕士生报名手续(含网上报名和现场摄相),凡不办理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六、接收推免生工作要求

  (一)各院所必须高度重视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组织严密,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肃处理。

  (二)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以保证质量。拟接收的推免生须向我校提交本人不放弃入学资格的《入学承诺书》。

  (三)已获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在本科最后学习时间内受到行政处分或课程考试、毕业考核不及格,不能如期获取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推免资格。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实施办法

  2.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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