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
一、一志愿招生政策(不含美术学、MBA、项目管理专业)
被我校录取者,享受一志愿入学学业奖学金,奖金覆盖面为100%,获得的奖学金可冲抵学费,具体奖学金额度为:
奖学金等级 | 获得条件 | 标准 |
全额奖学金 | 高于本学科门类全国复试分数线(含国家分数线) | 免收全部学费 |
二、其它招生政策
1.享受国家助学金:按国家政策发放全额助学金(不含MBA、项目管理专业);
2.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国家奖学金额度为2万元/次,学校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每学年评定一次;
3.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设置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并给予一定的津贴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