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增3个博士单位和1个硕士单位
2013.10.22 08:11

   日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山东省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财经大学3所高校新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工商学院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这4所高校是2008年经省政府批准立项,筹备建设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期限是2008-2015年。经过5年建设,4所高校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研实力、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办学条件、管理制度建设中都有长足的进步,提前完成了规划建设任务。今年年初,4所高校顺利通过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整体验收,所有建设学科高票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专家评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山东省4所高校全部获得授权。

  我省是这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这样,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加到21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加到36个,大大缩短了与先进省市的距离,特别是在博士培养能力方面有较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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