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金: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
注:(1)、(2)两项奖励可就高享受,但不同时享受。
(二)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0元,获奖比例10%;二等奖学金3000元,获奖比例为30%。
(三)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岗位津贴。
(四)选拔优秀研究生短期海外访学。
(五)学校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研究生创新项目。
(六)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等科研成果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