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基本范畴--原因与结果
(1)含义:①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
②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2)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对立&统一)。
①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即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两者的区别是确定的,但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又是不确定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②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作用于原因(反馈调控),互为因果。
③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
(3)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①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②因果联系的普遍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
③因果联系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
(4)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②辨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可以增强人们生活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五对基本范畴--可能性与现实性
(1)含义: ①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
②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现实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③现实性(现实)指一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的种种联系的综合。
(2)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
①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现实中有无根据和条件
②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现实中的根据和条件是否充分。
③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④可能性的大小。或然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一种科学说明和测定。
(3)可能性和现实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①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②二者的统一:ⅰ)二者相互依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可能性的内在根据存在于现实当中;ⅱ)它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和转化而来的,同时它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这种新的可能又将转化为新的现实。客观事物的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4) 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①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律的基础上,自觉地发挥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