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4考研专业考试科目目录
2013.09.11 17:29

201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2014考研专业考试科目目录及要求已发布,内容如下:

  ◆音乐学类

  1.主科

  (1)论文写作:命题论文,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题目。

  (2)口试:含所考专业方面的内容。

  2.音乐学基础理论

  (1)音乐作品听辨

  (2)笔试:内容包含①西方音乐史;②中国音乐史;③中国传统音乐;④音乐美学;⑤世界民族音乐(考生报考方向的内容必考,其他项内容任选二)

  3.和声、作品分析

  4.钢琴(具体要求见★)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音乐文献翻译(英语)

  1.主科

  (1)笔试

  (2)口试(包括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本科毕业应达到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一篇(附原文)。

  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u 音乐艺术管理

  1. 主科

  (1) 笔试:命题论文写作

  (2) 口试:现场抽签策划项目并阐述、问答

  2. 艺术管理学基础理论

  3. 和声、作品分析

  4. 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艺术管理学专业论文(实习报告)一篇,内容为大学毕业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同等学力或非艺术管理专业报考者所提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或策划方案)替代学位论文。

  u 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

  1.主科

  (1)笔试

  (2)口试(包括英语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或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两篇(附原文,其中一篇内容应与作曲技术理论有关)。

  ◆音乐教育学

  1.主科

  (1)笔试:音乐教育学基础

  (2)口试

  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论文一篇(学士论文或相当于学士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论文。

  ◆音乐教育

  1.主科

  (1)笔试

  (2)面试:指定素材的现场教学;音乐教育综合技能考查

  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3.中、西音乐史(含听辨)

  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交一年以上音乐教学经历的证明(教学实习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一个课时的音乐教学录像。

  报考联考专业学位(全日制)的考生,须具有相关本科学历以及不少于一年的全职音乐教学实践;报名时提交相关教学实践证明,包括相关单位证明和一课时音乐教学录像。

  报考联考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骨干音乐教师培训项目”的结业证书;一个课时的音乐教学录像。

  ◆律学

  1.主科(含音律听辨测试)

  (1)笔试

  (2)口试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4.钢琴(具体要求见★)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作曲类

  1.主科

  (1)笔试

  (2)面试(作曲方向介绍个人创作或学术研究成果,简要分析6-8首经典作品)

  2.音乐基础理论

  (1)作曲研究方向:考复调、配器、和声、作品分析;

  (2)配器研究方向:考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作曲;

  (3)复调研究方向:考配器、和声、作品分析、作曲;

  (4)作品分析方向:考复调、配器、和声、作曲;

  (5)和声研究方向:考配器、作曲、作品分析、复调;

  (6)视唱练耳方向:考和声(四部和声写作及分析)、作品分析;

  (7)电子音乐作曲研究方向:考电子音乐作品综合分析、配器(与作曲研究方向同卷);

  (8)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研究方向:考电子音乐作品综合分析、和声(与配器研究方向同卷)。

  3.中、西音乐史

  4.钢琴(具体要求见★)

  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交(本院作曲系学生免)本人创作的作品二至三件(其中包括一首相当于单乐章交响诗或序曲规模的管弦乐作品,作品最好附录音,乐队作品也可以是钢琴缩谱录音)。

  报考和声、复调及作品分析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报考复调方向的考生还需提交一至二首大型复调作品。

  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电子音乐作品四件以上(其中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真实乐器或人声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类作品各两件以上),室内乐作品一件。

  报考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的论文二至三篇及电子音乐作品一件。

  ◆指挥

  1.主科〔指挥;专业能力综合考试—音乐基础、视唱练耳(四个升降号包括转调)、钢琴、视奏、总谱读法、作曲技术理论综合测试〕。

  注:本院指挥系毕业生除指挥外,面试可适当从简。

  2.和声、作品分析(与配器研究方向同卷)

  3.中、西音乐史

  4.钢琴(具体要求见★)

  5.合唱改编(仅合唱指挥)

  报名时须交报考曲目及其钢琴改编谱(如本院已有现成乐谱可免交)。考指挥时指挥两架钢琴代替乐队或合唱队,并加试总谱阅读能力。

  ◆双钢琴演奏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主科考试内容:(1)钢琴演奏a。练习曲一首(肖邦及以上程度)b。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c。巴赫十二平均律(四声部)一首;(2)视奏(交响乐双钢琴)。

  ◆钢琴

  1.主科

  2.中、西音乐史

  3.和声、作品分析

  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磁带或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练习曲二首;

  ②复调乐曲一首;③古典奏鸣曲一个乐章。

  主科考试内容:①技术性练习曲二首,其中一首选自Chopin Op.10或Op.25(Op.10之no.3、no.6及Op.25之no.2、no.7除外),另一首选自其他作曲家作品;②复调乐曲一首;③古典时期完整奏鸣曲或变奏曲一首(包括Schubert);④中型乐曲二首,或大型乐曲一部或大型套曲一部;⑤中国乐曲一首。

  注:①曲目总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②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③所有乐曲应为独奏作品,背谱演奏,考试时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电子管风琴

  1.主科

  (1)电子管风琴演奏

  (2)现场即兴演奏能力测试:根据给出的旋律或音列进行现场即兴演奏。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录音光盘。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

  ① 任意选奏为电子管风琴而作的大型作品、大型管风琴作品或交响乐作品三首(巴洛克、古典、浪漫、近现代均可);

  ②巴赫六首管风琴三重奏鸣曲(BWV525-530)其中任选一首,演奏其全部三个乐章。

  ◆手风琴

  1.主科

  (1)考生提供所学习巴赫十二平均律(上,下册任选)的3首“前奏曲与赋格”,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2)考生提供所学习的斯卡拉蒂3首奏鸣曲(任选),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3)技术性乐曲如托卡塔或音乐会练习曲(原创或改编);

  (4)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

  (5)单乐章近现代作品一首;

  (6)中国乐曲一首。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手风琴专业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或录像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复调乐曲一首;②技巧性作品一首;③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

  注意事项:①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②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参加应试;③所有乐曲应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教师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弦乐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的DVD,内容同考试曲目(本院管弦系学生免)。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主科考试内容:

  (1)小提琴:

  ①巴赫三首无伴奏奏鸣曲中任选其中一首的第一、二乐章(赋格必奏)或d小调组曲中的恰空舞曲全部;

  ②奏鸣曲一首:从以下作曲家选择(贝多芬、布拉姆斯)

  ③协奏曲一首(三个乐章);

  ④自选一首非技巧性的音乐会小品,小品时长在5分钟内。

  注:奏鸣曲与协奏曲风格须有所区别或在时代(以20世纪为分界线)上有所区别。

  (2)中提琴:

  ①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组曲四、五、六;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或帕蒂塔任选一首全曲;

  ②任选下列一首奏鸣曲(全曲):

  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1

  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2

  舒伯特a小调奏鸣曲

  ③任选下列一首协奏曲(全曲加华彩段):

  欣德米特天鹅协奏曲

  沃尔顿协奏曲

  巴托克协奏曲

  ④自选一首音乐会小品;

  (3)大提琴:

  ①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中的一首全曲;

  ②技巧性小品一首(自选);

  ③奏鸣曲一首(从以下7首中自选):

  贝多芬五首奏鸣曲或勃拉姆斯两首奏鸣曲中任选一首,演奏全部

  ④协奏曲一首(自选)。

  (4)低音提琴:

  ①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舞曲(从以下两组组曲中自选):

  J.S.Bach 六首无伴奏组曲

  H.Fryba 无伴奏组曲

  ②完整奏鸣曲一首;

  ③完整协奏曲一首。

  (5)竖琴:

  1.一首巴洛克时期作品。

  2.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协奏曲、组曲、变奏曲等)。

  3.自选一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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