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2013.09.11 16:55

  根据教学司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对象及范围

  1、接受对象: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接受范围:我校列入2014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均可接受推免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专业),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取得就读院校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有关学科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1、《浙江理工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2、《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3、本科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大学期间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6、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等科学研究活动,提供学术论文、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艺术类推免生需提供在校期间的设计作品,报考服装学院艺术类考生将作品发至zhanlingyang1984@vip.qq.com;报考艺术与设计学院艺术类考生将作品发至yangliu216@126.com。

  四、申请程序

  1、9月29日前:考生按要求递交申请材料,注意填写完整规范。

  (快递请用EMS或者顺丰,其他快递在高教园区不派送)

  2、10月8日前:经研究生部初审,交各招生学院审定后,由各学院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受复试通知。

  3、10月14日前:各学院组织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办法参照《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各学院将复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部,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公示10天。向公示无异议者发《浙江理工大学2014年拟接收录取推免生公函》。

  4、通过我校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在10月31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至我校研究生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提供的校验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11月10—14日完成现场确认手续。

  五、其他

  1、如有出现不符合国家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不论进行到录取的何种环节,一律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4、推免试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4年6月中旬左右寄发。

  六、联系方式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43082 / 86843073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