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真理: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52.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有两重含义,一是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二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也是客观的。
53.绝对真理:真理的绝对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任何真理都是客观的,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二是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能够认识发展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就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一次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54.相对真理:真理的相对性指人的认识总是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因而总是有局限性的、不完全的。
55.价值:客体以自身的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用关系。价值是主体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56.社会存在:又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构成社会生活的物质因素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生产方式则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社会存在的根本内容。
57.社会意识;指社会生活中的精神现象及其过程,包括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也包括社会心理与自发形成的风俗、习惯。
58.神学历史观:指对社会历史进行了神化,认为“上帝”是主宰国家兴亡、民族兴衰的力量,否定社会的客观性,也否定了人的主体性,对社会的本质作神学目的论歪曲的社会历史观。
59.唯心主义历史观:把社会精神化了,认为社会本质上是人的意志、意识活动的产物。唯心主义历史观看到了社会是有目的、有意志的人进行的活动这一特殊性,但它们夸大了这一特殊性,认为人的意志、意识决定社会的发展。
60.自然主义历史观:指把社会的本质归结为自然条件,归结为社会所处的地理环境。没有看到自然条件既不能决定社会的本质,也不能成为决定社会制度及其变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