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社会学系2014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3.09.03 13:25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招〔2014〕0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系2014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是吸引优秀生源、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保证。要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接收推免生工作机制和科学的名额分配机制,严格规范管理,用好招生自主权,着力提高接收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确保接收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系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系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林 曾、李玉龙

  成 员:慈勤英、徐 炜、王 红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按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招〔2014〕03号)文件的有关条件执行。被推免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3、所在学校一般为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推免生申请材料

  1、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拟于8月初开通)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2、外校推免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拟于8月初开通);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接收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

  1. 2013年9月16日前(含16日当天)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2. 2013年9月20日前(含20日当天)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免生进行网上公示并电话通知复试。

  3. 2013年9月25日开展推免生面试工作。

  所有推免生须于9月24日上午8:30到社会学系办公室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时须持: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其他成绩、外语、科研、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获得推免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查的考生将获得复试准考证,凭复试准考证参加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2013年10月8日前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并进行网上公示。

  所有参加面试的推免生均免交复试费,复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通过复试拟录取的推免生网报截止时间是2013年10月31日;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14日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公告为准)。

  六、推免生复试内容、要求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系统一组织,以口试对话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当场打分,经复试教师签字确认,交由工作人员汇总后折算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包括对考生专业素养、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的全面考察;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综合面试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当场打分,经复试教师签字确认,交由工作人员汇总后折算出平均分计入总成绩;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均做详细记录,保留原始数据材料。

  七、复试时间、地点

  (1)综合面试:

  时间: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

  地点: 社会学系会议室。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

  地点: 社会学系会议室。

  八、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5%,综合面试占75%,计算考生总评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依据。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九、初录结果公布

  按社会学一级学科排列录取名次,按计划招生数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及基本奖学金获得情况均会在社会学系网站及时公示。

  十、奖励政策

  (一)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二)国内“985”高校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在生源学校所在专业前10%者,可获得“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

  咨询电话:027-68756650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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