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08.22 17:44

201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齐鲁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内容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专业代码前标有“◆”号的表示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名称后标有“★”号的表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目录外专业;标有“▲”号的表示省、部级重点学科,标有“●”表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基地)。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 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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