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
2013.08.16 15:55

201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年龄一般不得超过 40 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 201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com.cn (公网)或 http://yz.chsi.cn (教育网)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预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具体安排请详见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

  (1)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考生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 6 个社会报考点报名;

  (2)省内考生可就近到长江大学、三峡大学、襄樊市教育考试院、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恩施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和黄石市教育考试院 7 个省内报考点报名;

  (3)外省考生可到本省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

  初试时间为 2014年 1 月。

  2. 复试:

  复试时间为2014年 4 月,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具体报名事宜以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我校网上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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