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备考:聚焦高频命题点 逐一破解考点
2013.08.02 13:51

 

  --唯物辩证法中"一个关系""两大特征""三大规律""四个方法""五对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法部分历来都是我们考研政治高频考察点,这自然就成为我们备考2014年考研政治的重中之重,对于该部分的每个知识点都应该做到透彻理解,其重点、难点更要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如何快速的、提纲挈领的掌握、理解该部分的知识点,下图为辩证法部分考点逻辑图,可为复习此部分的同学提供参照。

  跨考考研政治教研室安晓波老师认为,我们用一二三四五的数字记忆方式,既容易记住此部分的框架,但记住不是目的,理解知识点才是我们才能考出高分,因此,我们必须稳扎稳打、逐一击破。

  一个关系--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关系 所谓客观辩证法,其实就是整个客观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状态、规律和原因。它是物质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辩证法,因此可以说它与物质世界同在的,甚至人类没有出现之前,自然界便有了客观辩证法,之后人类出现,有了意识,又经历人类社会一定的发展阶段,人类有了思维方式,那么,被主观的思维反映了的或者说被主观思维掌握了的客观辩证法便是主观辩证法,这样,客观辩证法就成了主观辩证法反映的对象,即客观内容,因此,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

  二大特征--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联系和发展不仅是辩证法的两大特征,更是整个客观世界的特征,联系和发展原本是客观世界的本来面貌。但我们对此面貌的认识却比较晚近,因为这个客观世界太大了,一眼看不穿,一世也看不完,并且它本身也是一个复杂巨大的系统,其间还有数不清的结构、层次和要素,因此把握这样复杂的世界,仅仅看到世界的物质性是不够的,必须看到其中的联系,看到发展变化。联系具有客观性的特点,此特点不难理解,因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又是客观,因此物质间的联系也必然是客观的,任何强加于客观事物之间的主观联系都是不科学的,比如,东方人对数字6、8的钟爱、西方人对数字13的厌恶,都是主观的联系。联系还具有普遍性的特点,此特点有非常形象的类比,我国的互联网系统可以作为一事物来看待,那国内的每台电脑之间必有联系,而我国的互联网系统和国外的互联网系统又共同构成了世界上的互联网系统,但是我国的某个电脑和国外某一国家电脑能通过一个个服务器联系在一起,这中间起到连接作用的事物,被称为中介。因此,世界构成了普遍联系的整体,但这个整体是通过一个个中介来实现的。联系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事例,比如,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体现的间接联系,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当然是必然联系,而一个瓜秧上结几个瓜,一个豆角里结几个豆又是偶然联系。所谓发展就是指前进上升的运动,它的实质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而新旧的事物的区分并不是以时间为界限的,而是从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规律、有远大前途的角度来定义的。而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即是过程论,过程论强调一切事物都是发展的,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过程,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的历史,过去现在和未来,过程论被恩格斯誉为"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其核心在于强调"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而非事物的集合体"。

  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规律 通过唯物辩证法的两大特征我们了解到这个物质世界是以联系和发展的状态存在着的,但是仅仅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又不能详细解释这个物质世界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性,于是我们便把那些最具普遍性的客观规律总结出来,于是就得到了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的规律、质量互变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的规律、否定之否定--揭示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的规律。虽为三大规律但是这三者的地位却不是比肩的三兄弟,而是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一以贯之的,也就是说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能够解释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这样,通过这三大规律,客观世界上的任何事物的产生原因、所处状态以及发展的方向都可以说的清楚了。对立统一规律还是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我们讲的联系一定是以事物间的区别为前提的,可以说没有区别便没有了联系,联系内在的包含着区别,而区别和联系对应着对立统一的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而事物之所以发展也是由于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事物向前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是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而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形而上学认为事物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事物的外部,而唯物辩证法恰恰相反,认为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来自于事物内部统一内部的统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作用,这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并且对立统一规律给我们提供了一系列的矛盾分析法,使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如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

  四对方法--归纳与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和历史的统一 归纳与演绎、分析和综合式基本的思维方法。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需要把握的是人对事物的认识经历着从(感性)具体到首相和抽象到(理性)具体的过程,对于辩证思维而言,重要的是从抽象上升到理性具体。

  五对基本范畴--现象和本质

  (1)含义: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2)现象和本质的对立统一关系。

  二者的对立:①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是指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本质与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不过本质的含义更广泛一些,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

  ②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本质是同一类现象的一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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