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药学院研究生收费标准和奖励资助办法
2013.07.16 17:58

 

 根据财教[2013]19号文《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文件的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为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促进我院研究生教育更好发展,2014级我院硕士研究生实行以下收费标准和奖励办法:

  一、不同专业学费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7000元/年;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6500元/年;临床医学专业、基础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硕士6000元/ 年。

  二、设立奖学金

  (一)新生奖学金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其初试成绩排名在前10%者(按一级学科第一志愿录取人数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

  2、“985”“211”大学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

  新生奖学金若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按每生6000元计。

  (二)学业奖学金

  参照省内同类院校标准

  三、设立国家助学金

  2014级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助学金。

广东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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