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国际商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国际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国际商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国际商务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
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ofInternationalBusiness”,简称MIB。
三、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培养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通晓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国际商务分析与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商务专门人才。
四、国际商务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国际商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国际商务硕士培养过程须突出国际商务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国际商务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国际商务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参与课程设计、专业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践,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国际商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国际商务及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国际商务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与政策研究、国际商务案例分析、国际市场调研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多种形式。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国际商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国际商务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与国际商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2011年招收国际商务硕士的院校名单
院校名称 | 所在省市 | 院校名称 | 所在省市 |
安徽大学 | 安徽省 | 吉林大学 | 吉林省 |
安徽财经大学 | 安徽省 | 吉林财经大学 | 吉林省 |
北京大学 | 北京市 | 南京大学 | 江苏省 |
中国人民大学 | 北京市 | 苏州大学 | 江苏省 |
北京工业大学 | 北京市 | 东南大学 | 江苏省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北京市 | 南京理工大学 | 江苏省 |
北京理工大学 | 北京市 | 河海大学 | 江苏省 |
北京工商大学 | 北京市 | 南京农业大学 | 江苏省 |
中国农业大学 | 北京市 | 江西财经大学 | 江西省 |
北京林业大学 | 北京市 | 辽宁大学 | 辽宁省 |
北京师范大学 | 北京市 | 东北大学 | 辽宁省 |
中央财经大学 | 北京市 | 东北财经大学 | 辽宁省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北京市 | 山东大学 | 山东省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北京市 | 中国海洋大学 | 山东省 |
厦门大学 | 福建省 | 山东师范大学 | 山东省 |
福州大学 | 福建省 | 山东经济学院 | 山东省 |
兰州商学院 | 甘肃省 | 山东财政学院 | 山东省 |
中山大学 | 广东省 | 山西财经大学 | 山西省 |
暨南大学 | 广东省 | 西北大学 | 陕西省 |
深圳大学 | 广东省 | 西安交通大学 | 陕西省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广东省 | 复旦大学 | 上海市 |
广西大学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华东理工大学 | 上海市 |
贵州财经学院 | 贵州省 | 上海理工大学 | 上海市 |
海南大学 | 海南省 | 东华大学 | 上海市 |
河北大学 | 河北省 | 华东师范大学 | 上海市 |
河北工业大学 | 河北省 | 上海财经大学 | 上海市 |
河北师范大学 | 河北省 | 上海大学 | 上海市 |
河北经贸大学 | 河北省 | 四川大学 | 四川省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河南省 | 西南财经大学 | 四川省 |
黑龙江大学 | 黑龙江省 | 南开大学 | 天津市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黑龙江省 | 天津商业大学 | 天津市 |
武汉大学 | 湖北省 | 天津财经大学 | 天津市 |
华中科技大学 | 湖北省 | 新疆财经学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武汉理工大学 | 湖北省 | 云南大学 | 云南省 |
湖北大学 | 湖北省 | 云南财经大学 | 云南省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湖北省 | 浙江大学 | 浙江省 |
湘潭大学 | 湖南省 |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 |
湖南大学 | 湖南省 | 宁波大学 | 浙江省 |
中南大学 | 湖南省 | 重庆大学 | 重庆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