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2014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填报通知
2013.07.04 16:57

各培养院系:

  我校2014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的填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权招生的学科及拟招生名额

一级学科

可招生的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拟招生名额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基础医学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20

100102

免疫学

100103

病原生物学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00105

法医学

100106

放射医学

药学

100706

药理学

5

临床医学

100201

内科学

145

100202

儿科学

100203

老年医学

100204

神经病学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0210

外科学

100211

妇产科学

100212

眼科学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100214

肿瘤学

100217

麻醉学

100218

急诊医学

1002Z1

临床中西医

1002Z2

临床护理学

  二、申报原则及条件
  1.2014年拟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全部是学术(科学)型。
  2.每名导师原则上限申请1名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二级岗教授,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增报1名研究生招生计划,最终由学校硕士学位委员会决定。
  3.鼓励实行“双导师制”,每名校内导师只能与1名校外兼职导师联合培养。
  4.此次申报招生计划导师的年龄要求:教授不超过57岁(1956年7月后出生),副教授不超过52岁(1961年7月后出生),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不超过62岁(1951年7月后出生)。
  5.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的第一导师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6.分配各二级学科名额时,酌情照顾近两年没有招收到研究生的导师。
  7.申报者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在研科研课题纵向经费不低于1万元。
三、招生计划填报注意事项
  1.拟申请2014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含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必须按各院系相关规定填报招生计划。
  2.招生研究方向不能重复,招生专业名称的字数限定在20字以内。
  3.院系签字盖章并汇总后于7月5日交研究生处。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6月20日

川北医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20130622093107417.doc

川北医学院2014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1306220931558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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