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教育是针对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而设置的高等教育类型,主要目标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走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发展道路的核心是提高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必然要求推动专业学位教育内涵式发展。
拓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路径。专业学位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联系密切,但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与专业学位教育之间缺乏直接的融通机制。因此,在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的建构中应体现整体连贯性,建立从专科到本科再到研究生层次的教育体系,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与专业学位教育的有效衔接。应从纵向上打通高等职业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之间的升学壁垒,实现直接升学。实现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专业学位教育之间有效衔接,是推动专业学位教育内涵式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优化专业学位教育体系。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经过几十年发展,在层级结构上形成了包括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的较为完备的学位体系,但在具体结构布局和学科分类上还存在不协调、不合理的问题。为此,应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制度,引导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的设置与调整专业学位的建议,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划和动态调整学位类别设置,扩大高等学校在专业学位教育中的办学自主权。在专业学位的授权点审核中,应强调以学科的自然属性为基础,不应单纯以具有相应学术型学位授予权为必要条件。
创新专业学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学位教育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与学术型学位教育存在明显区别:学术型学位教育主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研究型人才,专业学位教育主要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素养的应用型人才,如工程师、医生、教师、律师等。这就要求专业学位教育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实现与职业准入的衔接。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紧密衔接,是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色,也是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发展方向。为此,专业学位教育在教学目标、教学计划、考试内容等方面应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范围、要求等保持一致。
提高专业学位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学位教育作为与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联系紧密的学位教育,应发挥社会行业组织在质量监管中的作用。行业组织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参与专业学位教育的质量评价、监督和指导,有助于实现政府监管机制与社会监控机制的有机结合,从而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通过专业认证等形式对高校办学资历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监督,在提高专业学位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虽然成立了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但尚未完全确立适应市场和行业发展需求的专业学位教育监管机制。为此,在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监管职能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提升行业组织在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决策中的权威性与独立性;在教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赋予行业协会独立、公正监管的权利,从而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有效保障。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教育学部)